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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罚款”成为行业监管新常态,民营口腔机构未来将如何应对

2022-11-07 15:29 | 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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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我多优秀,全靠同行的衬托”,郭德纲相声中自我谦虚的段子,是民营口腔机构竞争的真实写照。且不说技术高超、服务贴心,仅仅只是规范执业、合法经营的口腔机构,在鱼龙混杂的同行衬托下,就显得难能可贵和鹤立鸡群。

因此,加强对民营口腔行业的日常监管,一直都是那些老实本分的口腔机构的心声。而随着监管层的重视,口腔机构遭受行政处罚的现象,也确实越来越多了。如何适应日益严格的行政监管,成为民营口腔机构思考的新课题。

01|对口腔机构的处罚日益增多

如果有心留意各地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通告就不难发现,口腔机构越来越多地成为被处罚的对象,且被处罚的理由也越来越多样,罚款的金额越来越高昂。

首先是对行业已不多见的“黑诊所、假牙医”重拳出击。应该说这些无证行医的口腔诊所、假牙医根本不能算是同行,连最基本的行业准入门槛都达不到,那遭受“连根拔起”式的重罚只能说是大快人心。这种重罚,是口腔行业利益各方都乐见的生态净化,可以说是“人人得而诛之”。

其次,医疗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成为民营口腔行业最常见的被罚事由。市场竞争的加剧和高度内卷,使得广告营销成机构竞争的不二法门。绝大多数的民营口腔机构,都对广告营销欲罢不能。毕竟,虽然烧钱,但它真的能给机构引流获客。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堪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眼中越来越容不得沙子。只要有人举报,无论是线上公域流量涉及到的商品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广告文案,还是私域流量中朋友圈宣传海报、公众号图文,或者线下的店面易拉宝、画册等中的广告文案,都成为监管层的严厉审视对象,稍有违规,行政处罚就随之而来。

由此就带来了专门针对民营口腔行业的“职业举报人”,他们紧盯民营口腔机构的营销广告和宣传文案,以《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圣经”,有组织、大批量、集中性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民营口腔机构广告违规,在挑选举报对象时宁枉勿纵,“宁可错杀绝不错放”,反正举报无果也没有损失,堪称一本万利。

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但大量小型民营口腔机构的宣传违规,很难说是有意搞虚假宣传蒙骗群众,大多是不了解相关广告法规的无心之失,一些宣传用词是否违规也存在争议。抗风险能力极低的他们很难承受职业举报人短时间内“全军出击”,最后只好妥协接受调解,出点小钱认栽。

02|罚款创收成强监管内因?

行政监管力度的加强,不是心血来潮,也不仅仅只针对民营口腔机构。从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来看,近两年地方财政紧张,以罚代管、罚款式创收,越来越成为部分地区监管部门的内在冲动。有媒体统计,一些地方部门的交通罚款收入,甚至能达到当地财政的三分之一。

以往“民不举官不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式的行政监管模式,在地方财政紧张的压力面前,已经成为老黄历。而被“放纵已久”养成了侥幸心理的民营口腔机构,对于行政监管的宽松还存在路径依赖、后知后觉。

此外,由于卫健委算是口腔医疗机构“娘家人”,他们对口腔机构的违规行为往往监管不够严处罚“不够狠”,因此,检察院甚至纪委,都开始越来越多地开展民营口腔行业专项督查,从而倒逼卫健委加强监管。换句话说,你以往拥有的那点“关系”,可能已经不够硬了。

所以,熟读相关法规并据此自查自纠、根据公示的处罚案例及时对照整改,应该成为民营口腔机构管理者的行业自觉。

 

如果说因医疗广告违规被罚成为行业常态,大家都此都早已有心理准备,那越来越多见的因违反《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而被处罚的现象,也应引起民营口腔行业的警觉。

近日,信用江苏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阴市仁诚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未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并且药品货值金额为440元,针对所购进的医疗器械类产品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就被行政罚款了13万元人民币。

虽然这种处罚理由不多见,但若监管部门以此开罚,你也只好为自己的侥幸买单。总而言之,放弃侥幸心理,做好万全准备,才是避免被罚的“护身符”。

结语:

民营口腔机构被罚款,钱财的损失可能还是小事,更致命的是机构声誉和社会形象的负面影响,由此带来的潜在客户流失,才让人痛心。

更扎心的是,监管部门对民营口腔机构的处罚常态化,不会引来群众同情,只会引来吃瓜群众一片叫好。毕竟,谁让“牙科暴利”盛名在外呢?

(责任编辑:爱牙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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